原標題:用法治力量守護文物遺存 ——我省通過立法推動文物保護法治化進程
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張萍
甘肅作為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遺留下來的文物遺存非常豐富。境內共有不可移動文物逾1.6萬處,世界文化遺產7處,全國重點文保單位152處。
2019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時強調,“我們一定要重視歷史文化保護傳承,保護好中華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脈。”
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切實加強文物遺產傳承保護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省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通過立法加快推動文物保護法治化進程,不斷構建和完善文物保護的法規體系,先后出臺《酒泉市鎖陽城遺址保護條例》《嘉峪關市黑山巖畫保護條例》《甘肅炳靈寺石窟保護條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規,成為文物保護的“護身符”。
首部巖畫類地方性法規誕生
裸露在外的黑山巖畫,生態環境脆弱——長期受自然侵蝕和人為因素破壞,加之大眾保護意識淡薄、管理手段單一、執法依據不足、保護措施不到位等,巖畫面臨消失的隱患。
2020年4月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批準了《嘉峪關市黑山巖畫保護條例》。這是我省首部巖畫類地方性法規和嘉峪關市歷史文化保護領域第一部法規。
黑山巖畫全稱黑山摩崖淺石刻巖畫,主要分布于嘉峪關黑山峽谷的陡崖峭壁上,時代從戰國延續到明代,是我省目前發現的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的巖畫,內容以人物、舞蹈、佛塔、動物、狩獵等20余種類型為主,共計212幅,占地約12.577平方公里,對研究古代西北地區民族的生產、生活、民俗、宗教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1981年,黑山巖畫被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嘉峪關市黑山巖畫保護條例》明確了黑山巖畫保護的適用范圍、保護對象、保護原則、保護機制、保護機構的職責、研究利用、禁止性規定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體現地方立法的簡潔、實用。
《嘉峪關市黑山巖畫保護條例》同時提出,加強“數字化”保護,建立黑山巖畫保護巡查制度,聘請文物保護員開展調查、監測、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黑山巖畫保護檔案,利用先進技術,實現檔案數字化。
立法保護世界文化遺產鎖陽城
鎖陽城遺址是古絲綢之路河西走廊地區一座重要的集古城址、佛寺遺址、古渠系、古墾區和墓葬群等為一體的漢唐時期古遺址,于1996年被國務院列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4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針對世界文化遺產鎖陽城遺址與其所處地酒泉市瓜州縣境內安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合,保護邊界主體責任不明確,群眾開采鎖陽藥材造成地表裸露等一系列問題,2020年4月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批準了《酒泉市鎖陽城遺
址保護條例》,為進一步保護、繼承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遺跡提供了法律依據。
記者采訪了解到,這里的古代軍事防御系統和烽燧信息傳遞系統、農田灌溉水利系統均是中國保存最為完好的典型范本。保護好該遺址對于研究古代軍事、農業和城市形制,對于當代綠洲地區開發建設及沙漠化防治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酒泉市鎖陽城遺址保護條例》規定,酒泉市政府、瓜州縣政府應當將鎖陽城遺址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根據文物搶修、修繕、監測、防護和安全設施建設等需要核撥專項經費。同時,對市縣兩級文物行政主管部
門以及鎖陽城遺址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的管理及保護職責分別加以明晰。《條例》還規定了在鎖陽城遺址保護范圍內的28種禁止性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定200元人民幣以上至10萬元以下處罰,這將有力保護文物本體安全。
加強文物保護的法治力量
省文物局局長馬玉萍表示,我省在文物保護法治化方面起步較早,2002年,出臺了針對單處文物的專項法規《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明確了莫高窟保護應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多年來,我省一直在探索符合省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不斷構建和完善
文物保護的法規體系,法治化是對文物最好的保護。
近年來,我省地方文物法規制度體系持續完善,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甘肅省長城保護條例》,成為全國首個長城保護省級專項法規。酒泉市還出臺了《玉門關遺址保護管理辦法》《懸泉置遺址保護管理辦法》,白銀市出臺了《永泰城址保護條例》,慶陽市出臺了《石窟建筑、彩繪、壁畫保護管理辦法(試行)》,積極推動文物保護法治化進程。
“十四五”時期,省文物局計劃聯合相關部門,出臺基本建設工程中文物保護的管理辦法,明確建設部門和施工單位等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做好文物保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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