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重要提示
規范節前經營秩序 電商平臺“十不得”
中國甘肅網1月3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夏苗)2023年“春節”將至,為規范節日期間甘肅省電商平臺經營者經營行為,維護網絡市場經營秩序,防止各類違法行為發生,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向全省電商平臺經營者及相關企業發布“十不得”重要提示。
1.不得隱藏規定顯示的信息,要在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主體信息或者該信息的鏈接標識。
2.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務,包括野生動植物、 “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及違法銷售的紀念章等。
3.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4.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的任何選項設定為消費者默認同意,不得將消費者以往交易中選擇的選項在后續獨立交易中設定為消費者默認選擇。
5.不得采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方式設置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6.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借機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7.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8.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評價,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為消費者提供對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
9.不得違反“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等規定,應當及時妥善化解消費糾紛,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
10.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對平臺內經營者在平臺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干涉平臺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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