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泛問政問計問需問效于民 我省試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審議監督
8月1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7月31日閉幕的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試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審議監督的決定》,堅持廣泛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效于民,推動民生實事項目實施依法有序有效開展。
《決定》所指的民生實事項目是以政府財政性資金投入為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事業等具有普惠性、公益性的重大惠民項目。
《決定》明確,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每年第三季度啟動下一年度民生實事項目征集工作,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公告欄等發布征集公告,廣泛聽取本級有關機關、組織、人民團體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公開征集時間不少于30天。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主動參與民生實事項目征集工作,通過組織本級人大代表開展視察、調研、代表小組活動等方式,廣泛收集本區域內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民生問題,轉交本級人民政府研究。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各方面提出的民生實事建議項目,應當組織充分的篩選論證,堅持群眾所需、政府所能、盡力而為、當年辦結原則確定民生實事備選項目。對不具備實施條件或者可能增加群眾、企業負擔和政府債務風險的項目,不作為民生實事備選項目提出。
《決定》提出,民生實事項目經市(州)、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本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化等原因,需要對有關項目作調整或者暫緩、終止實施的,應當及時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市(州)、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將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列入年度監督工作計劃,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專項報告、組織代表視察調研、開展專題詢問等法定方式進行監督。監督工作應當充分聽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上一年度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情況。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審議監督工作的宣傳報道,引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民生實事項目征集和實施情況監督,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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