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北京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陳雍就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情況向十五屆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作了專項工作報告。這是全國首個省級監委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
專項工作報告介紹,2015年以來,北京市從16個國家和地區共追回外逃人員189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02人,7名“百名紅通人員”已有5人歸案,涉嫌職務犯罪的12名“紅通人員”已有9人歸案,追回贓款1.4億元;其中,北京市監委成立以來,共追回外逃人員132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65人、“百名紅通人員”2人、“紅通人員”7人,追回贓款1.35億元。報告從4個方面梳理北京市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主要做法,總結提煉出5條實踐中的認識體會。
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憲法和監察法規定,2020年國家監委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監委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落實憲法監察法、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開展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措施,體現了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有機統一,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對于持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豐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工作報告強調,要指導地方各級監委依法依規、穩妥有序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推進這項工作中,始終堅持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全面領導,指導地方各級監委圍繞黨中央高度重視、監察法作出明確規定、人大監督職責范圍內、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有充分實踐基礎的工作,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專項工作報告主題和內容,把報告專項工作的過程作為監委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過程,通過認真報告專項工作、積極辦理審議意見,促進依法有效履行監察職責,提升監察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包括北京市在內的近20個省區市監委提出了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的工作方案。下一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將認真貫徹黨中央部署要求,按照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部署,落實《關于規范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繼續指導地方監委自上而下、依法依規、穩妥有序做好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確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徐夢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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