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來,累計組建332個巡察組,組織開展巡察75輪,巡察黨組織1228個,實現了全市巡察監督全覆蓋。
市縣兩級巡察共發現問題18541個,向有關部門移交問題線索759件。
全市巡察反饋問題完成整改13174個,整改率98.69%。
......
一連串數字,曬出了酒泉市委全面開展巡察工作的成績單。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以來,酒泉市委巡察工作始終堅持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工作就跟進到哪里,切實扛牢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守正創新,高質量推進巡察全覆蓋,政治監督作用充分發揮,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酒泉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政治保障。
堅守定位 做到“兩個維護”
巡察監督是市縣黨委管黨治黨的利器,黨委不發力,巡察就無能為力。
為深化思想認識,把準政治方向,酒泉市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中央及省委關于巡視巡察最新精神作為重點學習內容,全面安排部署,做到應學盡學。市縣黨委常委會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和新要求,切實統一和深化思想認識,始終把準把牢巡察政治方向。

酒泉市委巡察監督工作掛圖作戰推進圖。
為靠實主體責任,強化組織領導,酒泉市明確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巡察辦、巡察組、被巡察黨組織,以及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等部門的具體職責分工。市縣兩級黨委書記作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5年來,市縣兩級召開書記專題會議研究巡察工作54次、點人點事167件次,召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124次,黨委書記聽取巡察工作匯報112次,對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82次。
酒泉市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構建黨群干群關系“連心橋”,相繼開展教育、醫療衛生、人防、食藥、科技等多個領域的專項巡察,先后發現并推動解決安全飲水、村容村貌、交通基礎設施等民生領域問題600多個,推動解決行業、領域共性問題1300多個。編制《酒泉市巡察典型案例庫》,編錄巡察典型案例200余個。
“多劍”齊發 深化“政治體檢”
巡察的本質是政治監督,是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政治體檢”。
酒泉市緊盯重點任務目標,科學合理統籌規劃,制定《酒泉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為全市巡察工作指方向、定目標、明任務。
酒泉市扎實開展常規巡察,縱深推進巡察監督。對全市應巡盡巡黨組織全面摸排,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科學制定巡察方案,明確巡察監督重點,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特別是“一把手”等關鍵少數,認真分析被巡察部門單位行業特點,緊扣權力運行關鍵環節深入開展“政治體檢”。
精準開展專項巡察,切實用好巡察利劍。酒泉市緊盯中央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 2017年圍繞城鄉綜合整治開展專項巡察,打通了人居環境整治“最后一公里”。2018年,圍繞掃黑除惡、脫貧攻堅、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對玉門、瓜州、肅北、阿克塞等縣市開展專項巡察。2020年,對玉門市和瓜州縣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安排金塔縣、玉門市同步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以巡視帶巡察,2021年,對金塔、玉門、敦煌、肅北、阿克塞等縣市開展涉糧領域專項巡察……
不斷完善巡察方式,有效破解人情壁壘。針對各縣(市、區)普遍存在的“地方小、人頭熟、巡不深、察不透”等難題,酒泉市委立足增強巡察監督實效,聚焦監督重點,堅持以常規巡察為主,穿插運用提級巡察、交叉巡察、機動巡察等方式,有效破解人情壁壘等難題,提升監督質效。四屆市委以來,先后對4個縣直部門、32個鄉鎮138個村開展提級巡察,分兩輪次組建12個交叉巡察組,巡察28個縣市部門單位、16個鄉鎮、42個村、2個社區。
上下聯動 市縣同頻共振
如何建立市縣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提升巡察質效?對此,酒泉市逐步強化市委統一領導,縣(市、區)黨委牽頭負責,市委巡察辦指導督導縣一級巡察辦和各巡察組承擔具體巡察任務、被巡察單位黨組織積極配合的巡察工作機制,確保全市7個縣(市、區)委始終與市委巡察保持同步壓茬、一體推進。市委巡察辦從方案制定、人員培訓、動員部署、中期檢查、報告審定等環節,對各縣(市、區)及時指導、解疑釋惑,確保市縣巡察工作協調穩步高效推進。
酒泉市還不斷完善巡察制度體系,制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38項制度,明確巡察機構職能定位和職責權限,為市縣巡察工作依規依紀開展打好基礎。研究制定《主任辦公會制度》等11項內部管理制度,對巡察辦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紀律遵守等提出具體要求。同時,將形成的所有制度文件、材料模板、參閱資料等編印成《酒泉巡察工作制度資料匯編》,印發7個縣(市、區)委巡察辦參照執行,確保市、縣兩級巡察工作按照一個標準、一個尺度開展,推進市縣兩級巡察工作不斷向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邁進。

巡察組在肅北縣黨城灣鎮東山村牧民家中開展入戶走訪。
為打造專業化巡察隊伍,酒泉市嚴格選拔標準,完善形成市縣千人巡察干部人才庫,為全市巡察工作一體化推進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充分發揮巡察熔爐作用,市縣巡察辦協同紀檢、組織等部門抽調優秀年輕干部入組鍛煉,通過巡察崗位歷練后得到提拔和晉升的干部達246人。同時,審計、財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時選派專業干部機動式協助巡察工作。通過舉辦全市巡察干部培訓班,采取以干代訓、跟班學習、上派下掛等多種形式,不斷加大對市縣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嚴格巡察干部日常管理,督促巡察干部從嚴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和巡察工作“十不準”規定,樹立了市縣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以巡促治 鞏固擴大巡察成果
堅持把推動解決問題作為巡察工作的落腳點,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從嚴從實推進整改。
酒泉市建立“五反饋四壓實三簽收”機制,在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反饋問題的同時,以專函形式抄送紀委監委和組織等部門,靠實日常監督責任。同時,將巡察反饋意見分別呈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強化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對分管部門單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的監督責任,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提供基礎支撐。
在跟蹤督導促實改上,酒泉市督促被巡察部門單位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上報整改方案和整改報告,嚴把審核關口,確保真改實改。督促被巡察部門單位開好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推動整改走深走實。對整改措施不實、整改進度緩慢的部門單位下發巡察整改建議書150多份。通過《酒泉日報》和酒泉紀檢監察網等媒體平臺向社會公開被巡察部門單位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主動接受監督。及時成立指導督導組,對上輪巡察部門單位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開展督查,對整改不力的部門單位累計下發督辦通知110余份,推動反饋問題一改到底。
為擴大巡察整改成果,酒泉市推動將教育、衛生、環保等多個領域問題上升到市縣黨委決策程序予以有效解決,并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干部作風、“小微權力”運行等專項治理,累計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意見建議175條。堅持整改到哪兒、制度就完善到哪兒,督促被巡察部門單位健全完善制度1100多項。研究制定《酒泉市巡察整改質效量化評估暫行辦法》,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質效量化評估體系,并對37個部門單位巡察整改質效開展評估。(供稿 酒泉市委巡察辦 編輯 王彬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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