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后又不是不見面,誰還找不到誰家?大不了判幾年,走著瞧!”這是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班莊鎮汪于村原村委會主任汪某被區紀委監委留置前期的表現。態度蠻橫,出言不遜,汪某不僅對相關問題拒不交代,還對區紀委監委調查人員恐嚇威脅。
汪某對抗組織調查,但有關他強行占用群眾土地、侵占集體資產等問題卻逐一得到佐證。為徹底查實汪某的違紀違法事實,調查組綜合研判,決定將重點鎖定在村賬上。
對照村里的記賬憑證,調查組連續一周與村會計張某談話。而張某有備而來,對疑點賬目,不是說記不清,就是甩鍋汪某,反復強調“是按汪某要求記賬,也是汪某負責管錢”,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調查組向汪某核實,汪某則說“賬都是張某管,自己只負責簽字”。雙方“踢皮球”,相互推諉僵持不下,調查工作陷入僵持狀態。
為擺脫被動局面,調查組決定再次翻閱該村2015年至2019年賬目。就在大家一無所獲、分類收拾賬目時,小李卻從記賬憑證外觀發現反常情況:2015年至2017年的記賬憑證比較完好,而2018年至2019年的卻比較破舊。
“為啥時間遠的較新,而時間近的較舊?”帶著這個疑問,調查組再次排查2015年至2017年的記賬憑證。
果然,有了新發現。3年間,一些間隔幾個月的核銷簽字看起來像一天寫的,放在一起比對時,連筆跡也像一支筆一次簽下來的,部分記賬憑證中的時間存在前后矛盾。
“記賬憑證內極有可能存在偽造簽字的情況。”調查組反復斟酌討論,“如果證實人為造假,那么會計張某不可能不知情。”
“為何一年內的簽字都是一個筆跡?”調查組將證據擺在張某面前,張某最終交代“字跡相同”背后的貓膩。
原來,汪某為將上級債務化解資金占為己有,要求張某和鎮農經中心會計篡改2015年至2017年的記賬憑證,并將虛假的村集體欠汪某8萬元的票據穿插到記賬憑證中。
為免除后患,汪某要求張某將原始記賬憑證銷毀。然而,張某表面應允,私下卻為自己“留下退路”,將原始記賬憑證藏于家中。
調查組當機立斷,經請示后立即隨張某找出原始記賬憑證。在該憑證上,汪某的簽字清楚地標明了相關虛假票據的位置及金額。
得知張某坦白,汪某長嘆一聲“沒想到真留了一手”,在鐵證面前,如實供述了自己貪污、受賄的違紀違法事實。
最終,汪某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通訊員 相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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