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甘肅出臺《條例》為鄉村振興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每日甘肅網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 李楊 見習記者 馬騰飛)11月25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二處副處長孫先東及省鄉村振興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高俊生,就《甘肅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亮點特色進行了解答。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解決制約我省鄉村振興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有必要制定出臺一部適合我省實際的地方性法規。”孫先東說,“《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與國家鄉村振興政策的集中體現。同時,內容豐富,涵蓋了鄉村規劃引領、產業發展、人才、文化、生態保護、治理、城鄉融合、扶持措施等內容。”
孫先東表示,《條例》具體內容有針對性、可操作。我省從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總結實踐經驗成果,條例第十四條的內容就體現了甘肅特色產業體系構建;條例第二十二條的內容就細化了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措施,明確要落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推進農業全程全面機械化、數字化、智能化,加快農機農藝融合,提高農機社會化服務水平。條例第二十八條就規定了建立鼓勵各類人才參與鄉村建設的激勵機制,支持和引導各類人才通過多種方式服務鄉村振興。針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就規定了要加強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實施國土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加強森林、草原、濕地、河洪道等保護修復,開展荒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內容。
孫先東說,“《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我省鄉村振興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鄉村振興工作還需要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各界、村民的共同努力,在黨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建設宜居宜業鄉村。”
增加群眾收入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根本舉措。那么,我省今年以來在這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省鄉村振興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高俊生告訴記者,省鄉村振興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堅持把產業和就業作為發力重點,自去年以來每年按5%的增幅持續提高財政銜接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的比重,今年達到55%,實際支出達到110億元以上,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發展帶來的紅利。拓寬省外勞務輸轉、東西部勞務協作和省內就近就地就業3個就業渠道,輸轉城鄉富余勞動力500萬人以上,其中脫貧勞動力200萬人。今年前三季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6.2%,脫貧縣農村居民收入增速繼續高于農村居民,有力鞏固了農業增產、鄉村提質、農民增收的良好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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